实验室概况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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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主任:            唐波      教授  

 实验室专职副主任:张春阳  教授

 实验室专职秘书:    李平      教授

      在依托单位领导下,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持实验室全面工作,并向依托单位提名推荐实验室副主任和技术委员会成员人选。实验室主任由依托高等学校提名,教育部聘任。实验室主任任期5年,采取“2+3”考核管理模式,即实验室主任受聘2年后,依托单位对实验室业绩和实验室主任进行届中考核并报教育部核准。

实验室实行项目合同制和人员聘任制。研究开发队伍由48名固定人员和50名客座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由实验室主任在校内外聘任。客座流动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聘任,经实验室主任核准后作为流动编制,其相关费用在项目经费中支付。